兴仁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人事任免职名单 决定任命 黄一峰为兴仁市乡村振兴局(市生态移民局)局长; 任命 肖 君为兴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; 陈泉泉为兴仁市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南州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地最审判员; 安露露、新人肖伊玲、事任左宁、黔西张登云、南州顾巡、地最蒙慰卫6名为兴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。新人 决定免去 潘 登兴仁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; 免去 代繁平兴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; 刘明华兴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事任 来源:兴仁人大、黔西兴仁市融媒体中心、南州薏乡兴仁
9月19日至20日,黔西兴仁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市人大召开
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
(2022年9月20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)